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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有哪些特殊规定?
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特殊规定,核心围绕“户籍或工作地限制、材料真实性、额度控制”展开,各地政策差异较大,以下为关键要点:
一、基本条件:异地购房需满足“户籍或工作地关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各地细化政策,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之一:
购房地与户籍地一致:职工在户籍所在地(或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
购房地与工作地一致:职工在工作所在地(或配偶工作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工作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
特殊政策支持:部分城市(如成都、武汉)允许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购房提取(需符合省内购房互通政策)。
注:若购房地与户籍地、工作地均无关,多数城市(如北京、上海)禁止提取公积金用于异地购房。
二、地区政策差异:允许与禁止并存,条件各有不同
各地对异地购房提取的态度分为“允许提取”“有限允许提取”“禁止提取”三类,具体如下:
政策类型 | 代表城市 | 关键条件 |
---|---|---|
允许提取 | 成都、武汉、西安等 | 购房地需为户籍地或工作地(需提供户籍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 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贷款余额。 |
有限允许提取 | 广州、深圳、杭州等 | 仅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异地购房贷款(需提供贷款合同及还款明细); 禁止提取用于支付异地购房首付。 |
禁止提取 | 北京、上海、南京等(部分区域) | 明确禁止将公积金用于非户籍地、非工作地的异地购房(含首付及还款); 仅允许提取用于本地购房或大修等。 |
三、提取材料:需证明“购房地与户籍/工作地关联”
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额外材料,以证明购房地与户籍地或工作地的关联性:
户籍关联证明:
购房地户籍:户口本原件(或户籍证明);
配偶户籍地购房:配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
工作关联证明:
购房地工作: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需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配偶工作地购房:配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结婚证。
其他基础材料:
身份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卡;
购房证明: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的网签合同);
贷款证明(如有):贷款合同、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或贷款余额证明);
费用证明:首付发票或全款发票(提取首付时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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