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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期(通常为7-8月)临近,许多企业和职工对调整后涉及的“上限补缴”问题产生疑问。本文将结合政策框架与历年实践,对这一问题进行全面、清晰的解析。
一、核心结论先行
2025年7-8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对于因年度上限标准提高而产生的新旧上限差额,原则上不涉及对过往月份(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的追溯补缴。调整后的新基数及新上限,仅适用于调整后的新缴存年度(通常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
简言之:新上限只管未来,不追过往。
二、政策本质:为何不存在“因上限提高而补缴”?
理解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核定规则:
年度核定、周期执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核定的,每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基数在一个缴存年度内(通常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保持固定。
上限的动态属性:缴存基数设有上限,通常为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这个上限标准本身也是每年根据新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数据更新一次。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应用:在上一缴存年度,单位和职工按照当时有效的上限标准进行缴存,其行为是合规的。新的上限标准适用于新的缴存周期,不会要求对上一个已经结束的合规周期进行“补足”。
举例说明:
假设某地2023年度社平工资为10000元,则2024年7月-2025年6月的缴存基数上限为30000元(10000元×3倍)。职工A上年度月均工资为35000元,其2024年7月-2025年6月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按上限30000元执行。
2025年7月,该地公布2024年度社平工资为11000元,则2025年7月-2026年6月的新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33000元(11000元×3倍)。
结论:职工A在2024年7月-2025年6月期间,不存在因新上限33000元而产生的、针对旧上限30000元的“补缴”。从2025年7月起,其基数可按新上限33000元执行。
三、需要区分清楚的两类“补缴”情形
虽然因上限提高不追溯补缴,但实践中仍有其他情况可能导致补缴,切勿混淆:
情形一:基数未如实申报导致的“差额补缴”(这是最常见的补缴原因)
如果单位在上一缴存年度,未按职工上一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申报基数,而是故意压低基数(低于其实际工资,也低于当时的合法上限),这就构成了未足额缴存。
职工权利:职工在任何时候发现此类情况,都有权要求单位补缴工资基数差额部分及其产生的利息。这不受新年度上限调整的影响。
性质:这是对历史违法行为的纠正,与上限标准变化无关。
情形二:社平工资修订导致的“技术性补缴”(极罕见)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统计部门后续对已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数据进行重大修正,且公积金管理中心据此发文要求统一调整历史缴存上限,才可能出现系统性补缴。但这种情况在近年来的实操中极其罕见,如有发生,主管部门会发布明确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操作。
四、2025年7-8月,企业与职工的正确操作指南
对于用人单位(HR/财务部门):
准确核定新基数:根据职工2024年1-12月的月平均工资,重新核定2025年7月-2026年6月的缴存基数。
应用新上限封顶:查询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5年6月底或7月初发布的官方通知,获取最新的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确保任何高于新上限的工资,均按新上限作为基数;低于下限的,按保底下限执行。
按时完成申报:在所在地规定的期限内(通常是7月),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全体职工的基数调整申报,并从7月(或8月)缴款月起执行新标准。
无需操作“补缴”:除非接到明确的官方补缴指令,否则无需因上限提高而操作对过往月份的补缴。
自查历史合规性:借此机会,自查是否存在因申报错误导致的基数不足问题,并主动纠正。
对于缴存职工:
核对新基数:在单位完成调整后,通过公积金APP、小程序等渠道查询2025年7月起的个人月缴存额。月缴存额 = 新基数 × 缴存比例(个人+单位)。
理解变化原因:若发现缴存额较上月增加,首要原因是您的2024年月均工资可能高于2023年月均工资,其次是可能触及了更高的新上限。
明确维权情形:如果您有确切证据(如工资流水)证明单位在过去年度长期以低于您实际工资的基数缴存(即使该基数未超过当时的旧上限),您可以就历史差额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单位补缴。
获取官方信息:关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权威的基数调整文件。
五、前瞻与总结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调整是一项常规性、周期性的工作,其设计初衷是使缴存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及个人收入同步增长。“新上限不溯及既往” 是保障制度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重要原则。
核心要点再次重申:
不补缴:因2025年新公布的上限标准提高,而对2024-2025年度进行补缴,通常不会发生。
要调整:从2025年7月或8月开始,您的公积金将按照新的基数(基于您2024年的收入和新上限)进行缴存。
可维权:如果单位过去存在未按您真实工资足额缴存的行为,您始终有权要求其对历史差额进行补缴,这是一个独立的维权事项。
建议所有相关方在调整期密切关注本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通知,以最终发布的执行文件为准,做到心中有数、操作无误,共同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与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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